2011年7月15~17日 内蒙古国际会展中心
支持单位: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 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
主办单位: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 中国社会科学院财政与贸易经济研究所 中国民族贸易促进会
承办单位:世信朗普国际展览(北京)有限公司
一、概况:
为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努力构建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保障我国国民经济健康、快速、可持续发展的战略选择。大力发展光伏太阳能产业,对于调整我国能源结构、保护环境、节约常规能源等有着重要的战略意义。
内蒙古自治区可再生能源丰富,太阳能资源占有量居全国第二,太阳总辐射量在每平方米4800-6400兆焦耳,年日照时间为2600-3200小时。近几年,随着国家大力发展可再生能源,内蒙古各地相继利用太阳能资源,发展单晶硅、多晶硅光伏产业。目前,内蒙古呼和浩特、包头、阿拉善、锡林郭勒等地依托丰富的太阳能资源、硅矿产资源,陆续开工建设太阳能级多晶硅项目,打造太阳能电池片、太阳能组件和半导体组件等光伏产业基地,着力推动太阳级硅及光伏发电产业发展,形成了以多晶硅材料为核心、硅片生产企业相配套的光伏制造业集群,光伏示范应用项目为牵引的格局。
在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 、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的大力支持下、由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中国社会科学院财政与贸易经济研究所 、中国民族贸易促进会主办,世信朗普国际展览(北京)有限公司承办的“2011中国(内蒙古)国际太阳能光伏产业博览会”将于2011年7月15—17日在内蒙古国际会展中心隆重召开。本届展会以“低碳减排 发展光伏 引领未来”为主题,致力于为新能源行业创造一个合作与交流的空间,为国内外新能源行业的新技术、新材料、新产品、新设备提供一个集中展示和交易的平台。
二、大会时间:
布展时间:2011年7月12~14日 展出时间:2011年7月15~17日
大会开幕:2011年7月15日9:30 撤展时间:2011年7月17日16:00
三、大会地点:内蒙古国际会展中心
四、展区分布:
1、内蒙古自治区光伏太阳能产业发展成果展示区:
主要展示我区“十一五”期间在光伏太阳能发展中所取得的重大成就。其中包括太阳能光伏产业基地、产业园,国家重点太阳能光伏项目,光伏太阳能投资企业,金融机构等。
2、太阳能光伏生产设备展区:
硅棒硅锭生产设备、 硅片生产设备、电池生产设备、电池板/组件生产设备、 薄膜电池生产设备等。
3、太阳能热利用产品展区:
商用、家用太阳能热水器、太阳能中央热水系统、风光互补照明系统、太阳能外墙及屋顶组件、测量及控制系统、太阳能系统控制软件等;
4、光伏工程及系统展区:
并网发电系统,独立发电系统,太阳能空气调节系统,农村光伏发电系统、太阳能检测及控制系统、太阳能光伏工程程序控制和工程管理及软件编制系统;
5、光伏材料及产品展示区:
硅料,硅锭/硅块,硅片,漿料,封装玻璃,封装薄膜及其他原料,灯具类产品,移动充电器,光伏水泵,家用太阳能及其他太阳能应用产品。
五、参展事项:
1、展位收费:
特装展位:450元/平方米
室内光地:组委会不提供任何展品用具,一切由参展单位自行解决并负担施工管理费和电费。
2、展会会刊及其他广告: 封二
封三
封底
彩色内页
氢气球
立柱广告
手提袋
入场券广告
5000元
3000元
5000元
2000元
5000元/个
5000元
10000元/千个
18000元
六、宣传推广及观众组织
1、通过主办单位邀请政府主管部门、各国驻中国大使馆、国外政府主管太阳能的领导、城建局、规划局、市政建设管理委员会、房地产开发商、科研院所、大专院校、工程公司、设计单位(设计院)、光伏行业专家学者等高等级专业观众到会参观洽谈。
2、以主办单位的名义邀请江苏、河北、河南、安徽、天津等光伏太阳能行业大省有关部门领导带团参会,借此机会加强交流与合作。
3、通过大会组委会庞大的行业数据库,以邀请函、参观券、请柬、展会海报等方式向海内外相关企事业单位、科研机构、终端用户、设备经销代理商发出邀请,确保有决策能力与采购能力的专业观众参与展会。
4、通过在国内外50余家专业报刊、杂志、网站等媒体上宣传和报道展览会的信息,与各专业媒体达成互动联盟,对展会进行全力宣传与推广,吸引更多的光伏太阳能与应用领域专业观众群体到会参观、交流、选购。
5、印发大量邀请函、请柬、参观券、礼品袋、海报等宣传品,发往全国各省市以及大专院校及相关研究机构、能源、动力及节能行业、政府决策投资咨询机构,邀请其领导、技术人员、采购人员前来参观洽谈。
七、参展手续:
1)、参展单位详细填写好《参展合同表》并加盖公章,邮寄或传真至组委会;
2)、报名后,参展单位必须在10日内将相关费用汇入组委会指定帐户;
3)、展位安排以先报名、先交款、先安排为原则,组委会有权对少量展位予以调整;
4)、展品运输、展会接待、报到住宿等事宜待会前半个月组委会另行发送参展手册;
大会组委会办公室:
通讯地址:呼和浩特市新城区兴安北路78号熙华大厦1001室 邮编:010051
咨询热线:0471-2356965 2356961
图文传真:0471-2356975
联 系 人:杜锐 187 4849 6364
邮 箱:23038053@qq.com
2011年7月15~17日 内蒙古国际会展中心
支持单位: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 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
主办单位: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 中国社会科学院财政与贸易经济研究所 中国民族贸易促进会
承办单位:世信朗普国际展览(北京)有限公司
一、概况:
为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努力构建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保障我国国民经济健康、快速、可持续发展的战略选择。大力发展光伏太阳能产业,对于调整我国能源结构、保护环境、节约常规能源等有着重要的战略意义。
内蒙古自治区可再生能源丰富,太阳能资源占有量居全国第二,太阳总辐射量在每平方米4800-6400兆焦耳,年日照时间为2600-3200小时。近几年,随着国家大力发展可再生能源,内蒙古各地相继利用太阳能资源,发展单晶硅、多晶硅光伏产业。目前,内蒙古呼和浩特、包头、阿拉善、锡林郭勒等地依托丰富的太阳能资源、硅矿产资源,陆续开工建设太阳能级多晶硅项目,打造太阳能电池片、太阳能组件和半导体组件等光伏产业基地,着力推动太阳级硅及光伏发电产业发展,形成了以多晶硅材料为核心、硅片生产企业相配套的光伏制造业集群,光伏示范应用项目为牵引的格局。
在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 、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的大力支持下、由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中国社会科学院财政与贸易经济研究所 、中国民族贸易促进会主办,世信朗普国际展览(北京)有限公司承办的“2011中国(内蒙古)国际太阳能光伏产业博览会”将于2011年7月15—17日在内蒙古国际会展中心隆重召开。本届展会以“低碳减排 发展光伏 引领未来”为主题,致力于为新能源行业创造一个合作与交流的空间,为国内外新能源行业的新技术、新材料、新产品、新设备提供一个集中展示和交易的平台。
二、大会时间:
布展时间:2011年7月12~14日 展出时间:2011年7月15~17日
大会开幕:2011年7月15日9:30 撤展时间:2011年7月17日16:00
三、大会地点:内蒙古国际会展中心
四、展区分布:
1、内蒙古自治区光伏太阳能产业发展成果展示区:
主要展示我区“十一五”期间在光伏太阳能发展中所取得的重大成就。其中包括太阳能光伏产业基地、产业园,国家重点太阳能光伏项目,光伏太阳能投资企业,金融机构等。
2、太阳能光伏生产设备展区:
硅棒硅锭生产设备、 硅片生产设备、电池生产设备、电池板/组件生产设备、 薄膜电池生产设备等。
3、太阳能热利用产品展区:
商用、家用太阳能热水器、太阳能中央热水系统、风光互补照明系统、太阳能外墙及屋顶组件、测量及控制系统、太阳能系统控制软件等;
4、光伏工程及系统展区:
并网发电系统,独立发电系统,太阳能空气调节系统,农村光伏发电系统、太阳能检测及控制系统、太阳能光伏工程程序控制和工程管理及软件编制系统;
5、光伏材料及产品展示区:
硅料,硅锭/硅块,硅片,漿料,封装玻璃,封装薄膜及其他原料,灯具类产品,移动充电器,光伏水泵,家用太阳能及其他太阳能应用产品。
五、参展事项:
1、展位收费:
特装展位:450元/平方米
室内光地:组委会不提供任何展品用具,一切由参展单位自行解决并负担施工管理费和电费。
2、展会会刊及其他广告: 封二
封三
封底
彩色内页
氢气球
立柱广告
手提袋
入场券广告
5000元
3000元
5000元
2000元
5000元/个
5000元
10000元/千个
18000元
六、宣传推广及观众组织
1、通过主办单位邀请政府主管部门、各国驻中国大使馆、国外政府主管太阳能的领导、城建局、规划局、市政建设管理委员会、房地产开发商、科研院所、大专院校、工程公司、设计单位(设计院)、光伏行业专家学者等高等级专业观众到会参观洽谈。
2、以主办单位的名义邀请江苏、河北、河南、安徽、天津等光伏太阳能行业大省有关部门领导带团参会,借此机会加强交流与合作。
3、通过大会组委会庞大的行业数据库,以邀请函、参观券、请柬、展会海报等方式向海内外相关企事业单位、科研机构、终端用户、设备经销代理商发出邀请,确保有决策能力与采购能力的专业观众参与展会。
4、通过在国内外50余家专业报刊、杂志、网站等媒体上宣传和报道展览会的信息,与各专业媒体达成互动联盟,对展会进行全力宣传与推广,吸引更多的光伏太阳能与应用领域专业观众群体到会参观、交流、选购。
5、印发大量邀请函、请柬、参观券、礼品袋、海报等宣传品,发往全国各省市以及大专院校及相关研究机构、能源、动力及节能行业、政府决策投资咨询机构,邀请其领导、技术人员、采购人员前来参观洽谈。
七、参展手续:
1)、参展单位详细填写好《参展合同表》并加盖公章,邮寄或传真至组委会;
2)、报名后,参展单位必须在10日内将相关费用汇入组委会指定帐户;
3)、展位安排以先报名、先交款、先安排为原则,组委会有权对少量展位予以调整;
4)、展品运输、展会接待、报到住宿等事宜待会前半个月组委会另行发送参展手册;
大会组委会办公室:
通讯地址:呼和浩特市新城区兴安北路78号熙华大厦1001室 邮编:0100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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