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就在几天前,作为欧盟对华光伏“双反”的始作俑者—欧洲光伏制造商协会(EU ProSun)再度向欧委会递交了一份申诉。此番,它指控中国光伏企业辗转通过马来西亚等第三地,将产品销往欧洲以规避关税。
业界推测,此次EU ProSun申诉的初衷主要是:挑起欧盟对原产于中国的晶体硅光伏组件及关键零部件进行“反规避立案调查”;而更加深层次的用心则可能是,以“反规避立案调查”获取的相关素材为借口,促使欧委会做出延长“中欧间本应于2015年12月份到期的‘价格承诺’”的决定。
相关法律人士向《证券日报》记者介绍,在中欧“价格承诺”到期前,欧委会方面将对执行情况进行复审(又被称为“日落复审”),由此决定“价格承诺”究竟是延长,或是撤销。而在“反规避立案调查”中一旦发现有违反“价格承诺”,规避关税的行为存在,其实施主体将被从执行“价格承诺”的企业名单中剔除,并被课以重税。
如今,EU ProSun的上述手段已成功了一半。5月5日,应EU ProSun的申请,欧盟决定对原产于中国的晶体硅光伏组件及关键零部件进行“反规避立案调查”。
而也这意味着,中国政府以及光伏业界极力维护的“贸易公平”又一次面临“挑衅”。
以多晶硅制约欧盟光伏“双反”
若在“日落复审”后,中欧“价格承诺”的执行期被延长,其对中国光伏会产生怎样的影响呢?
早在2013年8月份,中欧间就我国输欧晶体硅光伏产品达成了“价格承诺”,虽然官方至今都没有公开价格承诺的具体内容(价格、配额等),但事实上,业界公认,“价格承诺”中“我国输欧晶体硅光伏产品价格下限将被设定为了0.57欧元/瓦。
而这也几乎是彼时“价格承诺”中唯一的“争议点”,业界担忧,该限制性政策从2013年执行至2015年,会随着时间的推移,逐渐释放对中国光伏,尤其是多晶硅、单晶硅光伏产品的负面影响:若光伏产品生产成本缩减,导致其他竞争对手光伏产品售价降低,不得不遵守0.57欧元/瓦下限规定的中国光伏产品将逐渐丧失在欧洲市场的竞争力。
也就是说,若已经执行了三年的“价格承诺”被继续延期,则其将导致中国光伏产品在欧洲市场的竞争力被进一步削弱。
“事实上,如今再来探讨中欧贸易争端中的孰是孰非已无意义,想要争取贸易公平,就必须在谈判中掌握足够的‘筹码’。”一位光伏业界人士向《证券日报》记者坦言,“例如在与德国瓦克(欧洲多晶硅产能主要集中于德国,而德国多晶硅产能则主要集中于瓦克)达成的‘价格承诺’中,我们应就欧盟光伏‘双反’进行对等限制,以实现中国、欧盟在多晶硅和光伏产业上的相互制约”。
2014年1月24日,我国商务部公布了对自欧盟进口的太阳能级多晶硅反倾销调查初裁结果,裁定原产于欧盟的进口太阳能级多晶硅存在倾销,中国多晶硅产业受到实质损害,而且倾销与损害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彼时,知情人士曾向《证券日报》记者独家透露,“初裁中,欧盟第一大多晶硅生产商—德国瓦克公司的被裁定的反倾销税率为21.8%,反补贴税率为10.7%,合计达32.5%”。
不过,针对中欧多晶硅反倾销案,商务部公告指出,考虑到本案特殊市场情况,调查机关决定在初步裁定后暂不实施临时反倾销措施。对此,上述知情人士介绍,“鉴于中欧此前光伏争端最终以价格承诺落幕,此案或将‘和解’,即我国会与欧盟就多晶硅达成价格承诺”。
果然,不久后的2014年3月14日,德国瓦克向中国贸易救济调查机关—商务部进出口公平贸易局递交了价格承诺书。业界就此评价,我国与欧盟达成限制多晶硅进口数量和价格的“价格承诺”,是我国据此前德国及欧盟对中欧间光伏争端的处理,给予的对等姿态。
应考虑修订德国瓦克价格承诺
然而,这一对等的姿态并未保持多久。
“最简单的数据佐证是,在我国与德国瓦克达成多晶硅‘价格承诺’的前提下,德国瓦克2014年仍然实现了对华销售多晶硅3万吨,甚至还较未实施贸易救济措施前的2013年增长了16%。”上述业界人士向记者介绍,“而相对于此,受制于中欧间达成的光伏‘价格承诺’,2014年我国对欧盟十五国的出口额却下降至27.08亿美元,同比下降了15.92%”。
与此同时,德国在享有相对美韩税率更为优惠的“价格承诺”背景下,也一直利用了加工贸易方式对华出口以逃避关税,今年2月份,我国自德国按加工贸易方式进口多晶硅达1252吨,占当月自德国进口总量的65.2%;而今年3月份,德国按加工贸易方式进口多晶硅仍占当月自德国进口总量的53%。
“据闻,中国与德国瓦克签订的‘价格承诺’只有价格限制,而且出口承诺价格与其在国内市场的销售均价十分接近,且由于汇率波动已经构不成限制。一年来‘价格承诺’对其出口没什么影响。”相关业界人士向《证券日报》记者透露,“但不公平的是,与此同时欧盟对中国光伏的价格承诺却是严苛的量价齐限,价格限制苛刻,造成价格承诺后中国光伏出口欧盟大幅下滑,即欧盟实际上从上下游全面压制着国内多晶硅、光伏产业的发展”。
对于严控海外多晶硅进口,业界也有一种担忧,若减少海外多晶硅进口,可能会引发国内市场供需发生变化,甚至引发国内多晶硅品质降低。
但数据显示,2014年全年,我国从美韩按加工贸易方式进口量达4.3万吨,相比之下,2014年我国多晶硅的实际净增产量达4.8万吨,即国内多晶硅的新增供应完全有能力弥补封堵加工贸易进口造成美韩的加工贸易缺口,而若再将2015年7.6万吨/年的新增产能考虑在内,则弥补全年大约7万吨的加工贸易进口缺口都有充足的保障。
此外,中国有色金属工业协会硅业分会统计显示,在产品质量上,虽然国内多晶硅企业主要是为了满足光伏产业的需求,但是产品质量很多已经达到半导体级别(半导体级较太阳能级的纯度要求更高)。同时,我国一线供应商的产品质量已完全达到了国家对于半导体级硅料的标准与定义,因此,封堵进口多晶硅不会使光伏企业受限于对多晶硅产品品质的要求。
业界呼吁,在上述背景下,我国应继续严格执行暂停加工贸易进口多晶硅的“58号文”,堵住通过加工贸易进口规避贸易救济措施的漏洞,确保措施执行的有效性和严肃性;与此同时,应对多晶硅反倾销反补贴提起期中复审。包括对韩国进口多晶硅复审,对德国瓦克价格承诺提起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