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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生钢铁原料要与传统废钢铁等固废区分开来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0-09-25  作者:鑫椤资讯
 2020年9月23日,生态环境部固体废物与化学品司司长邱启文在京组织召开《再生钢铁原料》国家标准协调会。中国钢铁工业协会党委副书记姜维、工业和信息化部节能司资源处艾崇、海关总署综合司李宁、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周炳炎、冶金工业信息标准研究院卢春生、中国废钢铁应用协会王新月、欧冶链金再生资源有限公司骆小刚以及相关同志参加会议。
 
姜维对《再生钢铁原料》国家标准的编制背景、编制过程以及现阶段存在问题进行了介绍。他指出,今年初以来,钢铁行业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发展,取得显著成绩,生产经营稳中有进,满足了中国经济复工复产对钢材的需求。与此同时,据海关统计数据,1-8月份,全国累计进口铁矿石75991.5万吨,同比增加7539.6万吨,增长11.0%。8月末,CIOPI进口铁矿石(62%粉矿)价格为123.25美元/吨,同比上涨39.4美元/吨,上涨46.99%。建议尽快制定《再生钢铁原料》国家标准,统筹利用好国际和国内再生钢铁原料资源。近期,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将下达关于《再生钢铁原料》立项计划。10月初,标准编制单位将举办《再生钢铁原料》国家标准启动会,加快推进国家标准的制定和颁布实施。
 
冶金工业信息标准研究院正高工、全国生铁及铁合金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秘书长卢春生对《再生钢铁原料》国家标准的主要技术指标进行了详细分析,并对再生钢铁原料中的有害性物质、危险物品、夹杂物指标的确立和检验规则进行了详细说明。他指出,通过大量数据和试验验证,标准制定的指标和检验方法能够支撑海关的检验要求,为满足高质量再生钢铁原料资源进口、尽快推动国际资源有效利用创造了条件。
 
工业和信息化部、海关总署、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中国废钢铁应用协会、欧冶链金再生资源有限公司的领导和专家分别对再生钢铁原料的税收问题、海关编码、品种结构等内容进行了充分研讨。
 
会议认为,禁止洋垃圾入境、推进固体废物进口管理制度改革是生态文明建设的标志性举措,国家逐步实现固体废物零进口是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具体行动,也是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的具体要求。再生钢铁原料标准应定位于高品质再生钢铁原料,既要与传统的废钢铁等固体废物区分开来,又要与固体废物进口管理制度改革方向保持一致。同时,要充分考虑标准的可操作性,与海关商品编码归类相协调,便于相关部门执法监管。
 
邱启文强调,生态环境部党组和部领导高度重视再生钢铁原料标准制定,多次作出指示批示要求。生态环境部固体废物与化学品司会同相关部门先后多次研究推动标准制定。今年初以来,中国钢铁工业协会牵头组织编制标准,取得阶段性进展。为又好又快编制完成《再生钢铁原料》国家标准,下一步,需要编制单位倒排工期,尽快完善标准文本。同时,生态环境部固体废物与化学品司将充分发挥禁止洋垃圾入境推进固体废物进口管理制度改革部际协调小组办公室作用,配合相关部门,推动标准尽早发布实施。
 
关键词: 废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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