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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限产细则出台 压减粗钢产量不超过7650万吨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1-07-23  作者:鑫椤资讯
 近日山东省下发通知明确要求,今年粗钢产量不超过7650万吨,要求以2020年钢铁企业产量为基础,其中粗钢产量未纳统的按调查产量,产能转移的按换算产能,综合考虑环保、能耗、产能利用率和布局规划等因素进行压减,确定各个钢铁企业产量控制目标。
 
具体测算标准为:
 
1.环保评级A级企业不压减,B级企业压减3%, B-级企 业压减6%, C级企业压减9%;
 
2.单位能耗产出效益综合评价I类企业不压减,H类企 业压减3%, III类企业压减6%, IV美、民生豁免企业压减9%;
 
3.产能利用率小于120%不压减,大于170%压减15%,其 他压减5%;
 
4.通道城市钢铁企业多压减3%:
 
5.非钢铁规划布局企业多压减5%;
 
6.粗钢产量未纳统企业不执行上述测算标准,统一压减 2020年调查产量的50%。


 
关键词: 钢厂限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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