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开展2021年年综合能耗5万吨以上企业专项节能监察行动,本次专项节能监察范围包括全省年综合能耗5万吨标准煤以上323家企业,综合能耗5万吨标准煤以上29家“两高”项目,2020年以来投产的综合能耗5000吨标准煤以上存量“两高”项目(任务清单另行下达)。涉及石化、化工、煤化工、焦化、钢铁、建材、有色、煤电、纺织、造纸、酿酒等行业。监察时间:2021年9月8日-9月30日。本次专项节能监察行动中发现的违反节能法律法规行为,包括未履行法律法规规定审批手续、达不到强制性能效限额标准要求、未严格执行节能审查意见、违规使用国家明令禁止使用的高耗能设备等违法违规情况,综合运用依法处罚、信用惩戒、阶梯电价等措施,责令立即停止生产,限期整改,对不能改造或逾期不整改的,依法依规上报省政府责令关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