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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源市2021年能耗双控工作方案的通知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1-11-01  作者:鑫椤资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广东省2021年能耗双控工作方案》(粤发改能源〔2021〕256号)等要求,为构建河源市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能源体系,确保完成我市2021年能耗双控目标任务,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和目标任务
 
(一)总体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决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委省政府关于能耗“双控”工作的决策部署,把能耗“双控”工作放在更加突出位置,切实抓好能耗“双控”工作,抑制不合理用能需求,坚决遏制高耗能高排放(以下简称“两高”)项目盲目发展,守住能耗“双控”底线,扎实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促进高质量发展,坚定不移贯彻新发展理念,坚定不移走以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为导向的高质量发展新路子,把节能工作贯穿于经济社会发展全过程和各领域,强力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二)目标任务。合理控制能源消费总量,进一步降低单位GDP能耗。2021年全市单位GDP能耗比2020年下降3.2%,能源消费总量新增控制在18万吨标准煤以内,并按照确保全市完成、突出重点的原则,将能耗“双控”目标分解下达至各县(区)、各有关用能单位(详见附件1、2)。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稳定协调原则。坚持经济发展和节能降耗相协调,推动我市绿色经济高质量发展,落实完善能耗双控制度。在制定能耗“双控”工作措施和实施过程中,要结合行业、企业实际,分类处置,突出重点,统筹兼顾,力戒简单“一刀切”,切实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统筹处理好经济社会发展与能耗“双控”的关系,建立健全用能预算等管理制度,有效保障重大项目和民生合理用能需求,促进全社会能源利用效率全面提升。(责任单位:市直有关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
 
(二)坚持属地管理原则。各县(区)要依据能耗“双控”目标落实责任,统筹管理本辖区各部门、各行业、各重点用能单位的能耗“双控”目标任务,加强落实各项节能工作措施,提高节能降耗应急处置能力,提升网格化管理水平。严格把好项目准入关,坚决遏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深入推进能源资源要素配置市场化改革,大力发展低能耗高附加值的新兴产业,建立本地区能耗“双控”目标与经济发展相匹配的调度机制,确保完成本地区2021年能耗双控目标。(责任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
 
(三)坚持行业管理原则。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加强对所管辖范围内的行业、重点用能企业节能监管,落实各行业、各重点企业的节能降耗主体责任,强化能耗“双控”工作行业管理,即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依法开展监督,打击违法违规用能行为,淘汰落后工艺、设备,加快节能技术产品推广应用,大力推动行业绿色经济发展,确保全市2021年能耗双控目标顺利完成。(责任单位:市直有关单位)
 
三、工作分工
 
市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进一步加强全市能耗“双控”工作组织和领导,明确部门职责分工,定期召开会议,研究重大问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市发展改革局)具体承担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市发展改革局:负责综合协调,统筹全市能耗“双控”工作。牵头负责能耗双控方案制定,指标的分解、下达,定期组织研究节能工作,落实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牵头开展对县区人民政府、重点用能单位的节能监管、考核,组织实施节能监察执法等工作。
 
市科技局:负责推动节能低碳技术进步,加大科技创新对促进节能降耗和产业转型的支撑作用,组织实施节能科技计划项目,支持节能产品技术研发应用,组织开展节能产品、技术的宣传和推广。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负责提出工业、大数据、信息化领域发展规划、计划与能耗“双控”目标任务相衔接的政策建议。指导和鼓励企业改造升级,在工业、大数据、信息化领域企业技术改造投资项目中提出促进能源优化管理的措施和建议,深挖工业领域节能空间,督促企业提升工业增加值。梳理汇总企业生产经营状况,以企业产能、产值、工业增加值、税收、用电等情况为基础,对企业进行科学分类,进一步完善企业用能分类管理机制。组织开展绿色制造体系建设工作,制定实施方案,完成年度清洁生产审核企业有关目标。
 
市生态环境局:负责“两高”项目生态环境管理,加强“两高”项目生态环境源头防控,严格“两高”项目环境准入,严格审查涉“两高”行业规划环评,加强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和规划环评约束,加大“两高”企业生态环境执法监管,严格落实“三线一单”管控要求,严格新建、改建、扩建“两高”项目环评审批,对不符合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划,不满足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碳排放达峰目标、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相关规划环评和相应行业建设项目环境准入条件、环评文件审批原则要求的项目,依法不予批准。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抓好全市建筑领域节能降耗工作,摸排建筑领域节能空间,制定建筑领域节能推进方案,制定相关配套政策,强化工作措施,推进建筑节能技术应用,指导物业企业、物业小区加强节约用电宣传和节能管理,完成建筑节能目标。
 
市交通运输局:负责抓好交通运输领域节能降耗工作,制定交通运输节能相关规划、相关政策文件、行动方案、标准规范,提高交通运输能源利用效率,推进绿色交通建设工程,做好交通领域节能低碳技术应用推广。
 
市市场监管局:负责制定推进能源计量工作实施方案,健全能源计量体系,监督检查能源计量设施配备和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标准的执行情况。
 
市统计局:负责监测、预警全市能耗“双控”工作。围绕年度能耗双控目标任务,根据实际工作要求,负责科学核算、统计能耗“双控”工作相关数据。加强统计、分析、预测,监测能耗“双控”阶段性目标完成情况,对能耗“双控”工作形势进行研判,形成专报报市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供决策参考。加强市县协调联动,加强与省级统计部门沟通,及时掌握能耗“双控”相关数据。组织对县(区)统计部门、重点行业、重点企业、规上企业能源统计人员开展业务培训,规范数据填报。实行定期报送制度,定期向市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能耗“双控”工作相关数据,每月报送:《分行业能源消费总量和原煤、电力消费量》《全市及各县区能耗双控情况表》《分县区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能源消费量》《高耗能行业能源消费情况表》《全市规上工业企业综合能源消费量情况表名单》;每季度报送:《综合能源平衡表》《单位GDP能耗主要指标》和河源市能源生产消费情况分析简报(每季度结束后30日内提供)。
 
市教育局、市商务局、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市卫生健康局:加快促进发展批发业、零售业、住宿业、餐饮业、旅游业高质量发展。负责加强对大型商场、酒店、餐饮业、综合写字楼、文体场馆、医院、学校等场所用能监管,推广节能改造,杜绝不合理用能。加强本系统各级部门能源资源消费统计,做到应统尽统。加强本系统节能降耗宣传。
 
市财政局、市税务局:负责对节能相关工作予以资金保障,包括工业、建筑、交通、公共机构等重点领域资金支持;落实节能服务等相应税收优惠政策。
 
市城管综合执法局、市林业局:控制城区、公园景观、户外广告非必要时段照明用电,落实市政园林领域节能措施。
 
河源供电局:负责做好重点行业、重点企业用电量监测、分析等相关工作。根据实际工作要求,提供全市各领域电量数据,提供工业、商贸、公共机构等有关用能单位用电数据,做好统计、分析、预测,对用电形势进行研判,形成专报报市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供决策参考。推动接网工程加快建设,简化新能源、可再生能源接网流程及办理手续。指导经营性电力用户的发用电计划,协助开展有序用电、差别化用电等限电措施,重点用能单位出现报停、停电、超额用电等异常用电情况及时报告预警。用户报装年用电量500万千瓦时以上、500KVA以上的用电新装、增容、变更等事项,须事先报告市发展改革局。加强居民节约用电宣传。实行定期报送制度,定期向市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电力相关数据,每月报送:全市一、二、三产用电量、全市各县(区)用电量、月用电量超过50万千瓦时单位名单;每季度报送:《电力供需形势简报》、全市各类型购电量和发电量。
 
市机关事务局:负责公共机构领域市直有关单位能源资源消费(用水、用电)数据统计,做到一户一表。
 
各火力发电企业、城市燃气企业、重点用能企业:积极委托相关科研院所或节能领域第三方专业机构,全面系统地摸排节能情况,在设备更新、技术改造、产品升级、产业链延伸上多措并举,加大资金投入,挖掘节能空间。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落实节能降耗主体责任,配合相关单位做好数据分析、监测预警工作。实行定期报送制度,每月、每季度定期向市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能源消费情况等相关资料。
 
各部门每月12日前,将本部门(领域)上个月节能降耗工作情况报市节能减排办。
 
四、强化能耗“双控”
 
(一)严格落实目标责任制。各县(区)要根据市下达的目标任务,明确年度工作目标并分解落实至有关部门和重点用能单位。强化能耗双控考核结果应用,考核结果作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和离任审计重要依据,对节能工作不力、能耗问题突出的地区和单位,及时通报约谈,并按国家要求依法依规予以问责。[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局、市委组织部、市审计局,各县(区)人民政府]
 
(二)完善能耗双控管理制度。有关部门和县(区)编制新增用能需求较大的产业规划、能源规划以及制定重大政策、布局重大项目时,应与能耗双控目标任务充分做好衔接,按照目标任务倒推项目用能空间。探索开展用能预算管理,优化能源要素配置,优先保障居民生活、高技术产业、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用能需求。建立能耗“双控”工作台账,强化能耗双控目标完成情况的监测预警,坚持形势分析制度和晴雨表制度,加强分析研判,及时协调解决突出问题。[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统计局,各县(区)人民政府]
 
(三)严格落实节能审查制度。切实发挥节能审查制度的源头把控作用,从源头上提高新建项目能效水平和控制能源消费不合理增长,强化新建项目对能耗双控影响评估和用能指标来源审查。对未落实用能指标、不符合节能要求的项目,节能审查一律不予批准。全面梳理在建、拟建、存量“两高”项目,坚决遏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新上“两高”项目的县区,应挖掘相应存量能耗予以对冲,确保不影响能耗强度下降目标完成。对未达到能耗强度下降目标进度要求的地区,实行“两高”项目缓批限批。督促项目单位严格落实节能审查意见,对已取得节能审查意见的项目,在投入生产、使用前,对其节能审查意见落实情况进行验收核查;严控不符合强制性节能标准的项目或设备投入生产、使用。建立节能审查实施情况定期调度机制,各县(区)每月10日前报送已取得节能审查意见新增项目的开工建设、投产及节能审查落实情况。[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局,各县(区)人民政府]
 
(四)严格节能监督执法。加强市、县两级节能监察队伍和能力建设,严肃查处违法违规用能行为。制定节能监察年度计划,全面开展“两高”行业、“千万”重点用能单位、用电大户强制性节能标准执行情况检查,对超出节能审查核定年综合能耗量或超过单位产品能耗限额标准用能的生产单位责令限期整改;不能整改的,依法依规予以关停。强化节能审查事中事后监管,对未取得节能审查意见或节能审查未通过,擅自开工建设或投产的项目,以及未落实节能审查意见要求或落实节能审查意见不力的项目,严格按要求进行限期整改,不能改正或逾期不改正的,按照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罚。实行节能监察执法责任制,强化执法问责,对行政不作为、执法不严等行为,严肃追究有关部门和执法机构责任。[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局,各县(区)人民政府]
 
五、推进结构优化调整
 
调整产业结构,促进产业转型升级。抓好项目引进源头管理,新上项目统筹考虑项目对当地整体能耗指标完成的影响,强化节能低碳约束指标。重点支持引进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制造、生物医药、新能源、节能环保、新材料、水和食品产业等低能耗高附加值的新兴产业。增强战略性新兴产业的资源要素集聚能力,能耗指标优先保障低能耗高附加值的项目。坚决淘汰重点耗能行业落后产能,加大落后和过剩产能压减力度,对于行业产能已经饱和的“两高”项目,原则上仅支持市域内产能和能耗减量替代。以钢铁、水泥、有色、铸造等高能耗行业为重点,鼓励企业采用先进的工艺技术设备,实施智能化改造,通过淘汰落后产能的各项政策措施,倒逼高耗低效落后产业优化升级转型或退出。加快推动节能低碳技术研发和转化应用,推广使用先进节能技术和产品。[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局、市科技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市场监管局,各县(区)人民政府]
 
 
(二)加快优化能源结构。着力构建多元能源供应体系,严格控制煤炭消费总量。积极有序开发利用陆上风电、光伏发电等可再生能源,大力推动岑田抽水蓄能项目建设,积极接收省内外清洁电力,实现2021年可再生能源占能源消费总量比重同比上升目标。完成省下达我市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责任权重,根据能耗“双控”工作需要,完成相应的超出激励性消纳责任权重的消纳量。对可再生能源消纳量超出激励性消纳责任权重对应的能源消费量,不计入相关县(区)能耗“双控”考核。[责任单位:市发展和改革局、市生态环境局、河源供电局,各县(区)人民政府]
 
六、加强重点领域节能
 
(一)工业节能。以钢铁、化工、有色金属、水泥、玻璃等“两高”行业为重点,对标国际国内或行业先进水平,推进生产线节能改造和绿色化升级。加强数据中心节能管理,梳理与数据中心有关合作内容,以产值、税收为抓手,进一步协商谈判,做好合同完善和补充工作。加强数据中心上报数据研究,主动与上级沟通,力争将数据中心产值数据纳入工业统计范围。推进数据中心节能改造和能效提升,督促数据中心通过电力现货市场交易消纳海上风电。深入开展能效“领跑者”行动,在重点行业开展能效对标达标活动,推动重点用能行业持续赶超引领。2021年,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单位增加值能耗较2020年下降2.0%以上。[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统计局、市发展改革局、河源供电局,各县(区)人民政府]
 
(二)建筑节能。贯彻落实《广东省绿色建筑条例》,做好条例宣传和普法工作。加强绿色建筑建设管理运营全过程管控,积极推进绿色建筑创建行动。新建建筑全面执行绿色建筑标准,因地制宜发展超低能耗建筑、近零能耗建筑。加快推进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完善公共建筑节能监管体系,健全建筑能耗管理制度,加强党政机关集中办公区、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商业等公共建筑能耗管理。推进太阳能等可再生能源在建筑领域的规模化应用,推广建筑节能、节水、节地、节材和保护环境的适宜技术,提升绿色施工水平,做好建筑施工节能。确保2021年完成省下达新增节能建筑面积及城镇绿色建筑占新建建筑比例目标任务。[责任单位: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市卫生健康局、市机关事务局,各县(区)人民政府]
 
(三)交通运输节能。加快建设综合立体交通网,充分发挥各种运输方式的比较优势和组合效率,推进疏港铁路、物流园区和大型企业铁路专用线项目建设,推动煤炭、矿石、粮食等大宗货物及远距离货物运输向铁路和水运有序转移,铁路和水运货运周转量占比较上年有所增长。加强城市交通综合治理,引导绿色出行,县区城市公共交通、绿色出行方式占机动化出行比例较2020年有所提升,城市公交和城市物流配送领域新能源车辆数比2020年有所增长。大力推广新能源汽车在交通领域的应用,提升电动车用电效率。推广液化天然气(LNG)动力船舶,加快完善岸电设施建设,确保完成省下达的交通运输节能目标。[市交通运输局,各县(区)人民政府]
 
(四)消费流通节能。大力推动服务业转型升级,密切监测用电量增长过快的服务行业,严控不合理用电行为,大力推广高效节电设施设备,加强节约用电宣传,增强商户节能意识,倡导节约、节俭、节能消费习惯。鼓励批发、零售、酒店、住宿、餐饮、仓储、物流等行业开展能源管理体系建设和节能改造。以建筑面积10万平方米(含)以上的大型商场为主体,持续开展绿色商场创建工作。畅通绿色产品流通渠道,全面清理新能源汽车、绿色建筑、节能家电等绿色产品消费领域存在的地方保护和行业壁垒。扩大政府绿色采购覆盖范围,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带头优先采购使用绿色产品。[责任单位:市发展和改革局、市财政局、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各县(区)人民政府]
 
(五)公共机构节能。大力推进党政机关集中办公区、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等公共机构节能管理,健全能耗统计和报告制度,推动各单位建立统计台账。加快公共机构既有建筑围护结构、供热、制冷、照明等用能系统和设施设备节能改造,鼓励采用能源费用托管等合同能源管理模式。强化落实公共机构能源资源统计工作,提升能源资源消费统计水平,提升工作质量。组织开展节约型机关创建行动和国家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创建行动。全市30%以上县级及以上党政机关完成节约型机关创建,公共机构单位建筑面积能耗、人均能耗和人均水耗下降率达到省要求的进度目标。[责任单位:市直各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
 
(六)农业农村节能。因地制宜采用生物质能、太阳能解决农村照明、炊事、生活热水等用能需求。鼓励发展环保沼气利用工程,减少农村散煤使用量,提升农村能源利用清洁化水平,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加快淘汰老旧农业机械,推广农用节能机械、设备和渔船。大力推动新能源汽车下乡,提升农村新能源交通运用。[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各县(区)人民政府]
 
(七)市政园林照明节能。加强园林、市政运转管护项目的用电管理,包括:道路、公园广场、社区的公共照明、景点楼宇景观亮化照明、市政喷泉运转、公益活动、公益广告用电等项目。大力推广应用节能新技术新产品:规划建设智能化路灯无线监控管理系统,实现按照季节气候变化的日出日落时间,自动化动态调整亮灯/熄灯时间,精细化管理照明时间;逐步用LED路灯替换钠灯路灯。实施管理节能措施:缩减节日期间景观用电,非节日期间景观用电缩减时长三分之一以上;实行在下半夜路灯间隔亮灯或单边亮灯的节电措施。[责任单位:市城管综合执法局、市林业局,各县(区)人民政府]
 
(八)重点用能单位节能管理。明确重点用能单位合法用能额度和能耗强度指标,加强节能目标责任考核。加快市级能源管理系统升级改造,推进全市重点用能单位数据接入省、市重点用能单位能耗在线监测平台。严格执行能源利用状况报告制度,加强重点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的配备和管理,建立健全能源管理体系和能源计量体系,推动重点用能单位持续提高能效水平。各县区每季度统计上报辖区重点用能单位用能情况,确保“千万”重点用能单位完成2021年度节能目标。[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市场监管局,各县(区)人民政府]
 
七、完善配套政策
 
(一)价格政策。加强差别电价政策、强制性节能标准和产业政策的衔接,对能源消耗超过单位产品能耗限额标准的用能单位严格执行惩罚性价格和行业阶梯电价政策,对主要耗能行业的用能单位按照淘汰类、限制类、鼓励类实行差别电价政策。[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各县(区)人民政府]
 
(二)财政税收政策。加大节能降耗相关资金统筹力度,发挥财政资金带动作用,引导社会资本投入节能重点工程、重点项目和关键共性技术研发。强化节能企业所得税、增值税优惠政策执行,充分发挥税收对节能工作的重要作用。建立“两高一资”产品出口管控清单,落实好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取消“两高一资”产品出口退税的相关政策。[责任单位:市财政局、税务局、各县(区)人民政府]
 
(三)绿色金融政策。优化信贷结构,严格审核“两高”项目融资申请,对产能过剩、落后产能以及“两高”行业严格授信管理。加快金融产品和服务创新,加强对节能技术推广目录项目、节能重点工程项目的融资支持,支持省内企业通过兼并重组淘汰落后产能。大力发展绿色金融,进一步推广绿色信贷、绿色债券,创新绿色保险和环境权益交易金融产品。[责任单位:市金融局、人行河源市中心支行、河源银保监分局,各县(区)人民政府]
 
(四)市场化机制。大力发展节能服务产业,积极推广节能咨询、诊断、设计、融资、改造、托管等“一站式”综合服务模式。全面推进电力需求侧管理,推行节能低碳环保电力调度,鼓励电力用户采用节电技术产品,优化用电方式。[责任单位:市发展和改革局、市财政局,各县(区)人民政府]
 
八、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直有关部门、各县区人民政府要将能耗双控工作作为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促进高质量发展的重要途径和关键措施,加强对本地区、本部门能耗双控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主要负责同志对能耗双控工作负总责。市节能减排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做好相关工作,形成工作合力。按照年度目标任务,对照考核实施方案,聚焦重点,排出时间表、路线图和优先序,细化责任分工,压实责任、落实措施。各单位要定期召开分析会、调度会,研究工作进展,采取一切可行措施,确保完成年度目标任务。[责任单位:市节能减排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
 
(二)加强节能宣传培训。坚持“全民动员、上下联动、整体推进”原则,积极推动节能全民行动,组织开展节能宣传周活动,利用多种传播渠道广泛宣传节能法规、标准、知识,倡导简约适度、绿色低碳、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加大政府、企业、执法监察等节能工作人员培训力度,通过业务培训、经验交流等方式,提高节能工作人员业务水平。[责任单位:市节能减排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
 
 
关键词: 河源 能耗双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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