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盟又盯上中国光伏
昨日在中国贸易救济信息网挂出了一则消息,5月5日,欧盟“对原产于中国的晶体硅光伏组件及关键零部件进行反倾销和反补贴期中复审立案调查”。此次调查的涉案产品在欧盟合并关税编码“ex85414090”下。
根据欧盟反倾销法,反倾销行政复审包含“期中复审、期满复审和新出口商复审”三大类。所谓期中复审,通常指反倾销措施执行至少一年后,外国出口商、生产商、国内进口商及原来的申诉方请求并提交了证明需要复审的肯定性资料,主管机关审查是否有必要继续征税。
EU ProSun要求,就对华晶体硅光伏组件及关键零部件“双反”案的现有基准进行重新审查,理由涉及企业数量、价格、企业比重。
具体而言,EU ProSun认为,一是自从接受中国企业的价格承诺以来,在中国所通报数据(包含在现有基准中)中的中国企业数量显著增加,尤其是2014年年初;二是现有基准中的中国企业比重上升,并对现有基准产生重要影响;三是中国企业所通报的价格一直低于其他企业。
此前的2013年12月,欧盟就中国光伏产品“双反案”作出肯定性终裁,对中国企业征收35.5%~53.4%的反倾销税、3.5%~11.5%的反补贴税,并且接受121家中国企业的价格承诺。
东莞一涉及光伏产品的上市公司有关负责人认为,此次欧洲光伏制造商联盟背后的动机,继续征收“双反”税的可能性最大。